《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系統》是一套完全按照國家衛生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09年版)》規定研發的完全符合目前中國實際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開發的一套綜合性管理軟件。本系統與醫院管理系統(收費管理[門診收費、住院收費]、藥品管理[藥庫管理、藥房管理]、醫生工作站、護士工作站、醫技管理、就診卡管理等)無縫結合、數據共享、支持居民健康信息卡的管理。醫療單位可以完全實現檔案管理的全部職能和診療業務。本軟件是目前真正實現鄉鎮衛生院(社區)六位一體,真正網絡管理,網絡查詢的軟件。
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系統以個人為中心,以家庭為單位,以社區為范圍,本系統旨在通過建立社區衛生服務計算機網絡,集中存貯病人醫療數據,通過實現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社區衛生服務站,或站與站之間互相傳遞、交換信息,通過對疾病的監測、統計和死因分析,充分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實現衛生服務醫療管理的信息化,建成一個可以瀏覽、報告并附帶決策支持系統的最終用戶訪問工具,從而提高衛生服務管理水平。
本系統內容包括: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0~36個月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預防接種、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在規范中規定的各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服務對象、內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標及服務記錄表單等都在軟件中一一實現。
(一)居民健康檔案的內容
居民健康檔案內容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和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
1.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等基礎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體檢包括一般健康檢查、生活方式、健康狀況及其疾病用藥情況、健康評價等。
3.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包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的0~36個月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類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記錄。
4.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包括上述記錄之外的其他接診記錄、會診記錄等。
5.農村地區在居民個人健康檔案基礎上可增加家庭成員基本信息和變更情況,及家庭成員主要健康問題,社會經濟狀況,農村家庭廚房、廁所使用,禽畜欄設置等信息。
6.系統以國家統一的行政區劃編碼為基礎,以鄉鎮(街道)為范圍,村(居)委會為單位,采用16位編碼制或根據不同地區實際情況采用17位編碼制,軟件自動編制居民健康檔案唯一編碼。
7.系統支持居民健康信息卡管理。采用居民健康信息卡管理方便下年度健康體檢、方便查詢個人檔案、查詢健康體檢結果;如果升級使用本公司的醫院管理系統時,居民健康信息卡可做為居民在醫院中掛號、繳費、就診、檢查、取藥、結賬、查詢等使用。
8.系統支持數據上報、接收。居民健康檔案由村衛生所(社區衛生服務站)上報給鄉鎮衛生院;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上報給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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